年前,市人大常委会对《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提出审议意见,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认真办理。坚持问题不解决监督不松劲,市人大常委会在市政府反馈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后,再次组织力量对报告进行审核,对推进问题标本兼治提出更进一步的意见,建议加快打造广告示范街。
据了解,《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》执法检查以来,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,对照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以及重点事项清单,逐条逐项分解落实,取得较好成效。对城区1508个公交站点广告位以及联通大厦、移动鸿宇大厦和富闽时代广场广告位进行分类处置,盘活公共户外广告设置资源。完善道路总长135.11公里现状广告数据库及45公里规划广告数据库,推进户外广告智能数字平台建设。全市去年共发现并督促拆除不符合设置要求的户外广告82面。
审核意见要求提高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水平,加快制定《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、修订《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》《福州市户外广告控制性详细规划》《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》,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管理,做到规范一批、提升一批,加快打造广告示范街,以点带面,提升户外广告设计品位和设置品质。目前已预选鼓楼东街口商圈、台江万达商圈、仓山白湖亭商圈、晋安宜家商圈、马尾步行街商圈为广告示范街。
针对代表和群众持续关注的电子广告显示屏光污染问题,审核意见也提出要完善光环境标准建设,制定完善生活区、商业区、工业区电子广告显示屏面积、亮度、安装、启闭时间等方面标准规定,推广节能环保的景观照明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设备,从源头防治光污染。(记者 李白蕾)